爬塔吊50小时男子被拘10天(图
本报讯 (记者 周晋华 通讯员 梁铁君) 记者近日从青岛开发区获悉,近日当地警方依法对一名为解决经济纠纷爬上位于西海岸新区香江周边的一处塔吊、了单位正常秩序的张姓男子处以治安10日的处罚,而张某也承认自己的做法不对,对警方的处罚表示接受。据悉,解决经济纠纷应当在的前提下进行,采取极端方式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6月12日10时许,开发区接到报警,报警称一名张姓男子为了解决同他人的经济纠纷,独自爬上了一座建筑工地的塔吊上。接到报警后,开发区警方立即调度警力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新区有关部门赶往现场。”说起这起现场引起不少市民围观的“爬塔吊”事件,介绍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名张姓男子张某爬上塔吊期间,造成了大量人围观,工地塔吊停工,事发所在地单位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治安10日的处罚。而事后当事人张某也承认自己的做法不对,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
“到达现场后,出警塔吊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劝说,让这名张姓男子先从塔吊下来,然后通过法律渠道解救纠纷。并且当场就已经告知他的这种行为了单位正常秩序,已经涉嫌违法。”介绍,但是这名已经爬上塔吊的男子一直拒不,从塔吊上下来,当时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据介绍,该名张姓男子所爬上的塔吊所属的单位正在进行施工作业,而张某爬塔吊的行为也引起了大量来往人的驻足围观,这样的情况造成了工地塔吊停工,事发地单位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后来,在出警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这名爬上塔吊的张姓男子同意从塔吊上下来,在塔吊上停留了长达50余个小时后,张某自己下来了。”办案介绍。“这名爬塔吊50多个小时的张某是新区本地人,对于此次非的讨债行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因在张某在爬上塔吊期间造成的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治安10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也提醒大家,解决经济纠纷应当在的前提下进行,采取极端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机关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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